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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门市2016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(摘录)
日期:2016-07-20 08:42:05

    一、指导思想

    按照“统一规划、分布实施、整体联动、重点突破、提质增效、全面达标”的原则,以污染防治工程和城市环境基层设施建设为重点,突出环境优化经济增长,稳步推进各项创建工作。
    二、工作目标
    重点突破的指标:1、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;2、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,且主要污染物日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85%以上;3、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,全市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;4、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;5、单位GDP用水量逐年下降;6、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、“三同时”,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;7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;8、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。
    三、主要任务
    2016年,确保我市26项创模考核指标逐步达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要求。
    1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。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,推动产业向低碳转变、价值链条向高端延伸,促进经济、结构、质量、效益相统一。推进传统工业绿色改造,推广应用新工艺、新装备、新材料。严格环境准入,依法开展规划环评,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“三同时”管理,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。加强管网建设力度,提高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和回用率,减少污水排放。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,加大污染减排项目建设和设施运行监管力度,确保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。
    2、大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。坚持“抑尘、压煤、控车、禁烧、提标、增绿”多管齐下,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。实施汉江以西水系连通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。开展西荆河、天门河上游等流域综合治理,加强长湖流域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,推进竹皮河全流域综合治理。大力实施区域噪音管制。
    3、完善城市环境设施建设。建设和完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。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水平,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。加强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。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实施。
    四、保障措施
    1、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县(市、区)、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,组建工作专班,落实部门职责,建立分级管理、相互协调、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。
    2、细化责任分工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,结合自身实际,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,制定工作方案,细化工作措施,确保完成顺利完成2016年各项创建任务。
    3、加大资金投入。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专项资金,保障重点项目的投入。要不断拓宽筹资渠道,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,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创建。
    4、强化宣传教育。各级各部门要将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,采取多种形式,广泛开展宣传教育,党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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